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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春季毕业贷款学生填写《还款协议书》、《资料确认书》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3-02 | 浏览次数: 】

2018 年春季毕业生:

如果您是曾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华科办理校园地贷款,尚未还款的同学,请填写并打印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(借款人)资料确认书》一份(附件3),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》(一式2份)(附件1为模板和附件2《空白》),并尽快交至院系辅导员处,各院系于2018315日之前将本院系所有材料交至研工部事务办。

注意事项:《还款协议书》双面打印;《资料确认书》调整至1页单面打印。

 

温馨提示

1 2018年春季毕业尚未还款的同学,请务必在201841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。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,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,由学生本人承担,学生支付,超过2个月未按时支付利息的,则会认定为逾期,影响今后贷款有关事宜,也会涉及信用问题,务必重视。

2 2018年春季毕业生如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,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或贴息(20184-8月份的利息需自行支付),具体办理展期或贴息的时间另行通知(每年大概在6月份进行办理)。

3 、如果希望提前还贷的同学,请务必先填写《资料确认书》或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》,可在附件中下载《提前还款申请》,见(附件4)。填写完毕后自行跟银行取得联系,获得银行的认可后方可办理,在《资料确认书》或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》上擅自填写提前还贷的需求是无效的。

银行提示:

【提前还款方式1】(自助还款)可开通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功能,通过贷款管理栏位可查询贷款信息,可自助办理提前还款业务,无需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。(注意: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,仅限毕业前的每月1日办理。毕业后则任何时间均可办理。)

【提前还款方式2】(柜面还款)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第六条、第四款中相关要求,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前书面申请。签字版(捺手印)申请交至中行鲁巷广场支行,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:jhzhuxue@vip.163.com

银行联系方式; 8579010185796810 FAX027-858024

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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